城东新区 C6 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以 南,竹林路以东,周窑巷以西,恒泰悦璟府以北,东至周窑巷,南至恒泰悦璟府, 西至竹林路,北至宿州大道,占地面积约 110239.51m2(约 165.36 亩),中心坐 标为 117.005976209,33.659621658。调查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 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 类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 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 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宿州市城东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以了解地块的环境质量状 况。我们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收集到地块用地规划资料、地块周边企业 历史生产信息、地质勘察成果等,根据收集的资料,结合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 谈相关信息,未识别出相关污染源,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可用于 规划的居住用地开发建设。
城东新区 C18 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凤鸣路以 南,长九文澜府以东,先河路以西,银河一路以北,东至先河路,南至银河一路, 西至长九文澜府,北至凤鸣路,占地面积约 121157.67m2(约 181.74 亩),中心 坐标 117.014924138,33.650963367。调查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 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 一类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 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 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 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 审。”宿州市城东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以了解地块的环境质 量状况。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收集到地块用地规划资料、地块周边企业历史 生产信息、地质勘察成果等,根据收集的资料,结合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相 关信息,未识别出相关污染源,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可用于 规划的居住用地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