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安徽禹恒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安徽禹恒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项目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与纺织路交叉口南100米
建设单位:安徽禹恒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3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何浩
邮箱:77569211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