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利辛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利辛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地点:安徽省利辛县经济开发区诚信路和西红丝沟路交叉口东南
建设单位: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运维单位:利辛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游厂长
邮箱:191558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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