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南院区直线加速器、后装机、DSA应用项目和经开区分院DSA应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南院区直线加速器、后装机、DSA应用项目和经开区分院DSA应用项目(阶段性)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金河东路南侧、三八河东侧
建设单位:安徽皖北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何浩 18055740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