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省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含山县陶厂矿区硬石膏矿-400米以下采矿延深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省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含山县陶厂矿区硬石膏矿-400米以下采矿延深工程
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陶厂镇恒泰大道1号
建设单位:安徽省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何浩
联系方式:18055740232
